为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现将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公布如下:
㈠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结息及提取情况:
钦州市2007年总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921万元,,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 377.01万元,全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678万元。截止2007年末,住房公积金滚存余额30126万元。
2007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17921万元,其中:
(1)市本级归集:12175万元,月均归集1014.59万元
(2)灵山归集:3109万元,月均归集259.09万元
(3)浦北归集:1773万元,月均归集147.75万元
(4)钦南归集:226万元,月均归集18.84万元
(5)钦北归集:638万元,月均归集53.17万元
2007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678万元,其中:
(1)市本级提取:5777万元
(2)灵山提取:1973万元
(3)浦北提取:1406万元
(4)钦南提取:111万元
(5)钦北提取:411万元
㈡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
1、2007年总计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10465万元,全年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1775万元,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9010万元。年末委托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率为63%;
2007年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10465万元,其中:
(1)市本级发放:8501万元
(2)灵山发放:1387万元
(3)浦北发放:565万元
(4)钦南发放:12万元
(5)钦北发放:0万元
2、2007年末单位逾期贷款余额为0万元。
㈢购买国债及兑付情况:
2007年共购买国债0万元,当年兑付国债0万元。
㈣财务收支情况:
⒈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度全市(包括灵山、浦北、钦南、钦北4个管理部)实际完成业务收入938.22万元,其中:
⑴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 182.42万元
⑵增值收益利息收入 0.40万元
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590.20万元
⑷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163.80万元
⑸其他收入 1.40万元
⒉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度全市(包括灵山、浦北、钦南、钦北4个管理部)本年实际业务支出938.22万元,其中:
⑴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377.01万元
⑵住房公积归集手续费支出 1.44万元
⑶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19.56万元
⑷提取贷款风险准备 278万元
⑸提取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 212.21万元(含各县(区)管理部)
⑹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0万元。(仅市本级)
结果表明,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了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方面执行较好,在保值、增值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公积金的有关情况,增强了透明度,目的是促进了单位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让全社会参与管理监督。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